闽南网6月24日讯 为了种植贵重的红豆杉卖出谋利,上杭县一六旬老农赖某不办理任何手续便将他人的70亩林地毁坏。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四年。
红豆杉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种植红豆杉前景可观。瞄上了这条发财致富路后,2011年10月间,64岁的农民赖某,便以种植红豆杉为由,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和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到本村“狮子山”“石腾坑”山场推挖林地开平台、便道,并将推挖的林木掩埋于地下。经鉴定,被毁坏林地总面积70.51亩,毁坏林木立木蓄积375.6738立方米。(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丘金琼 江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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