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走几阶楼梯,邓某在妻子的要求下,将钥匙从五楼窗口抛下,但楼下的妻子未能接住,钥匙砸伤了路人李某的头部,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
前天,经龙岩连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邓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等1500元。
2015年2月11日,在五楼家中的邓某图省事,将钥匙从五楼窗口抛下,造成李某头部出血,缝了7针,花去检查医疗费等600余元。第二天,邓某、李某在居委会参与下进行协商,邓某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只同意出医疗费600元,而李某则要求还要精神损失费等至少不能少于2600元,协商不成,李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官提醒,从楼上抛掷垃圾或物品,不但危害行人安全,造成他人损害时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市民都要从自身做起,不要在无防护的窗台放置花盆、杂物。同时,要定期检查自家的窗框、玻璃、防盗网、空调等有无脱垂坠落的可能性。(通讯员 陈立烽 陈春生 海都记者 简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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