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大禾乡一男子醉酒后,无故在当地乡政府办公楼喧哗,严重影响群众办事。4月8日,这名男子被武平警方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4月7日,蓝某到大禾乡政府食堂与食堂师傅一起喝酒,喝高了的蓝某没有回家,反而是酒醉人胆大,跑到乡政府办公楼,要求办公人员停下工作,听他讲话,工作人员苦劝无效,蓝某在办公楼喧哗半个多小时后摇摇晃晃自行离开。傍晚,在外面又喝了酒的蓝某又来到乡政府办公楼,继续喧哗,导致在办公楼加班的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当晚8时,苦劝无效后,工作人员报警求助。接到报警电话后,武平县公安局大禾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蓝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经酒精吹起检测,蓝某的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民警当即对蓝某进行强制约束至第二日早晨酒醒。
4月8日上午,大禾派出所民警对酒醒后的蓝某进行了询问,蓝某只记得自己喝高了,其他事情什么也想不起来。当获悉自己酒后无故吵闹影响单位办公后,蓝某后悔莫及。(张晨 富娣 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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