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妇联和‘茉莉姐姐’,现在我定期可以看到孩子,和孩子感情很好。”近日,陈女士特意致电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简称“茉莉姐姐”中心)表达谢意。
“茉莉姐姐”化解矛盾纠纷
原来,陈女士离婚后,孩子一审判决由父亲抚养,母亲享有探视权。但孩子父亲一直不肯配合行使探视权,二审法官依法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承诺书,并委托“茉莉姐姐”中心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
在“茉莉姐姐”中心的指导下,孩子父亲认识到母爱和父爱在孩子成长中的同等重要性,接受了法院判决结果。
像这样的“茉莉姐姐”中心发挥非诉机制作用,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化解的案例还有很多。2020年以来,市妇联联合市中院在仓山区家事法庭试点设立了“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探索引入专业社工、法律和心理咨询力量介入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机制。
在此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升级为“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在市中院和市妇联分别设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心理咨询室(两中心一室),建立诉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家事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等机制。
福州建立“133+N”机制
在“试点+提升”的基础上,今年,福州建立了“133+N”司法领域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并在县区妇联和法院推广,形成上下合力,推动构建“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诉源治理良好格局。
据介绍,“133+N”中的“1”,即建立一套流程,确保服务落地有规范。在法院、妇联以及相关具备服务条件的场所设立“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心理咨询室等3个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资源,引进社工、心理、法律等专业团队力量,组建形成“法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力量+社会专业力量”的新型家事案件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层次保障的暖心服务,凝心聚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另外,给疑难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提供家事观察、婚姻辅导、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N种服务,确保服务落地有成效。
14日,由仓山区法院、仓山区妇女联合会打造的仓山区“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暨心理咨询室在仓山法院揭牌成立。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个县区设立了“两中心一室”,打造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位一体的司法领域家事纠纷化解和家庭教育指导网络体系。截至今年9月,市县(区)两级共为500多个当事人提供3200多个小时的多维服务,积极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升级转化,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记者 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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