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近期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公私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经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福建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十余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坐大成势,形成了以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为首,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数十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涉案银行卡及印章
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在福州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任意实施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该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福州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警方通报,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于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林某出具22万元借条,在收到东升公司转账22万元后,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答应帮忙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骗取了林某位于台江区上海新苑的房产证,并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为由,骗取林某提供建行卡、农商卡配合制造林某收款的银行流水,先后向林某建行卡、农商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某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某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期间,因林某妻子反对林某以房产抵押借款,王某某、黄某某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继续蒙骗林某。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某以其闽侯博仕后龙港城的房产抵押借款。在林某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林某某名下。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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