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福州市教育局召开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福州市将建教师信用档案,教师如果有偿补课,将会被记录在教师的信用档案中去,未来将成为教师资格认证和职业聘用的参考。同时,参会的福州市57家民办中小学校集体在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上签字,共同倡议抵制有偿补课。据介绍,今年1-6月份,福州市教育局接到18件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其中有9件是实名举报。福州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认真对待此事,参照公办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福州市教育局民管办主任陈丹升明确提出,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内外等任何地点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兼课;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或者动员学生参加校外机构补习或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严禁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严禁民办学校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据介绍,下一步,福州将实施教师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将教师是否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挂钩,对经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参与课外有偿补课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教师,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进行曝光通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教师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责任。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念琪表示,有偿补课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教育部门的监管柔性化,导致部分教师存有“法不责众”、打“人情牌”的侥幸心理。他要求,区县教育局一定要下定决心,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福州市教育局。对无私奉献的先进优秀教师要予以奖励并积极宣传,对违规违纪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形成“教书育人光荣、有偿补课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牵引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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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凡发现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严肃处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等行为。
此外还要求:严禁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义务教育招生不得与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挂钩。对个别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违规联合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切实净化招生环境。严禁民办学校开展“非零起点”教学。学校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实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拔高教学要求或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对孩子进行提前补习教学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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