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近日,在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古田法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11月1日,叶某甲以其个人经营自有资金不足为由向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3万元,并由叶某乙提供担保,后还款期限已至,叶某甲未能依约还款,叶某乙也未履行保证责任。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过多次催讨后仍然无果,于是双方共同向调处中心申请调解。
古田法院知悉情况后,立即派出法官协同调处中心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叶某甲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其经营存在困难,无法一时间偿还全部借款,希望能够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予以偿还。经过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从中斡旋、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叶某某自愿向信用社分期还款,直至偿还完毕。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依法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
(李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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