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日讯 日前,宁化法院审判法庭里,在速裁庭法官的调解下,一起密友“反目”引起的借款纠纷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赖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曹某与赖某、张某系朋友。赖某、张某因生意周转在2014年分两次向曹某借款合计95000元,借款后,赖某、张某支付了部分利息。2016年2月,双方经结算,赖某、张某尚欠利息,经曹某要求,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一份,主要载明:赖某、张某向曹某借款及利息情况。而后,赖某、张某合计支付利息20000元。但因赖某、张某做生意投资失败,无钱归还借款未归还借款本金,亦未继续支付利息,曹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被告有还款意愿,但着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且生活确实比较困难。了解情况后,法官耐心向原、被告释法,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黄丽珠 周含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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