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咪表位停车,未缴纳占道资源费,福州市民王女士近日收到法院一纸判决书,要求她向原告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车辆占道资源费16180元。昨日,咪表管理方——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公司已起诉两批共15名欠费车主。
未缴费车主被法院判定违约
据了解,华榕(集团)有限公司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取得福州市电子泊车项目的专营权。2010年8月10日,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由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管理道路停车泊位项目。
市民王女士驾驶的小型汽车,在雅道巷等路段的咪表泊位,未刷卡停车336次,累计欠费16180元。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向其开具《补缴占道资源费告知单》,但王女士并未缴纳。
鼓楼区法院认定,被告王女士在雅道巷等路段的咪表泊位停车,与原告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王女士在咪表泊位停车后,未刷卡支付占道资源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从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认定,被告累计欠款16180元。故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从2014年9月28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咪表公司:车主欠费较多 催讨未果才起诉
记者了解到,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起诉两批车主,第一批欠费车主5人,第二批欠费车主10人。记者也留意到,公开审理时,很多车主并未到庭参加诉讼,鼓楼区人民法院缺席开庭审理及判决。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部分异地车主没有具体地址无法立案外,已立案起诉的,诉请都得到了法院支持。其还表示,累计欠费比较多的车主,在催讨未果后,才起诉至法院。 (记者 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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