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经营者集中申报同比增长超30%,反垄断部门正在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吴振国表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全球并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数量也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10年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数量只有136件,到2017年已经达到了402件。同时,大案、疑难案件也不断增多,案件越来越复杂。2017年附条件批准了7件经营者集中案件,创《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高。今年以来,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437件,到11月9日共立案385件,审结380件,同比增长超过30%。
在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对原来分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原国家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真正做到了党中央要求的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了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
优化办案工作机制,面对案件数量高速增长和执法资源不足的矛盾,对办案机制实行扁平化改革,将原来的立案审查分阶段办案机制改为按案件行业立案审查一条龙作业模式,减少了审查环节;实行简易案件申报制度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等措施,对申报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简易办,将更多的执法资源投入到重点难点案件上。
提高申报的便利化程度,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提供立案前商谈服务,实行电子化申报,切实做到收到申报材料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减少当事人等待的时间。
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坚持以熟悉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掌握国内外市场发展动向,通晓法律和经贸规则为培养标准,通过干学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加强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加强执法国际合作,推进案件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机制建设,在已经签订的14个经营者集中领域双边反垄断备忘录中,纳入个案执法合作条款,与美国、欧盟、德国、俄罗斯、南非、巴西等国家开展反垄断案件执法合作。
吴振国还表示,规范审查程序是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10年来,反垄断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一是健全法律规则体系,以《反垄断法》为主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来看,程序性规则占到反垄断配套规则体系数量的40%以上。二是完善程序规则。出台了《申报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发布了7件办事指南和指导意见,健全了程序规则,确保审查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健全内部工作制度,除了公开发布的规则外,为了更好的、有效的约束自由裁量权,还制定了案件审查工作规则等30余件内部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法,加强了各环节流程管理,保障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四是提高执法透明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案件公告和行政处罚决定,并说明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信息全部上网公示,每个季度公布无条件批准案件的基本信息,实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率,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欧阳倩倩 记者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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