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样的请假回复到底算哪桩
进入九月,节假日也越来越多,网上各种“拼假”攻略开始流传。日前,就有一名杭州的职工活用了“拼假”攻略,在国庆后分了三个时间段“用足”15天年假,连着国庆的8天假期,去实现29天不上班的“梦想”。不过,这名职工的请假单上仅仅得到了其经理一个似是“滚”字的批复。其实,在日常工作中,希望能够合理使用年休假达成“休长假”的情况十分常见,但是实际情况却往往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职工休长假往往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
关于休假、拼假这些事,劳动报记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了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假期不够成为多数人最大的感受。事关请假,职工也期望用人单位的回复能够更加专业,而非意气用事。
事件
经理随性回复引发网友吐槽
据网上流传的请假审批单显示,该职工使用自己的年休假是为了去欧洲旅游,在“请假事由”一栏上,该职工仅写上了“出去玩玩”几个字,而对此,其部门经理的回复则耐人寻味。在部门经理签字一栏,其经理仅回复了一个字,该职工认为经理回复的是一个“浪”字,不过更多的网友还是认为经理是以一个“滚”字拒绝了这名职工的要求。
当面对这样的请假批复时,你会怎么做呢?对此,劳动报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31%的受访网友表示,会当经理默认,使用自己的年休假。有9%的受访者则表示会直接放弃休假的想法。绝大多数网友(59%)则认为,经理的回复模棱两可,作为职工还是最好找经理询问清楚,以免产生误会。同时,站在经理的角度上,有43%的受访者表示会同意职工的请假请求,有28%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反对,有28%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
事情发生后,也引发了网友之间的激烈讨论。多数网友认为,作为能够执掌职工假期“生杀大权”的经理,在回复职工请假请求的时候,不论职工态度如何,都不应该意气用事,而应该克制自己的情绪,给予职工更为明确的答复。“说不清他到底写的是浪还是滚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视为经理同意我出去浪了呗。”一位叫做作“芥末小饼”的网友留言表示,理解经理对这名职工玩笑般的请假单上火,但是这样的回复有欠考虑。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请假需要一些技巧,在请假的理由、时机和态度上都应该注意,还是不应该把请假当成玩笑或者博眼球的行为,“请假之前最好先口头征求领导意见,如果同意再提交审批表比较合适。”一位网友留言道。同时,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考虑,职工扎堆休假或者长期休假也不利于工作的进行,作为职工在请假的时候也应该学会换位思考,不要太过任性。
调查
受调查者表示渴望更多带薪假期
一则开玩笑般的请假条和其经理的点评,引起了广泛讨论和众多网友的共鸣,很多人纷纷借机说起了自己曾经遇到过的关于请假的那些事。“感觉假期永远都不够用啊。”一名网友的观点,受到了许多网友的点赞。无独有偶,在劳动报记者此次的网络调查中,有56%的受访者就表示,每年都会用光自己的年休假,有34%的受访者表示不会。
渴望更多年休假成了网友们的共同呼声,其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网友是希望能够有更多陪伴家人的时间,有的则希望有时间能够充电学习,还有的网友则单纯希望能够多些天外出游玩。在职工平均年休假方面,普遍实行一周双休的前提下,我国职工的双休和节假日天数与世界平均水平保持一致,在世界上处于中等位置;而在带薪年休假方面,我国不论是平均10天左右的带薪年休假还是实际休假天数,都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当然,想要更多年休假也属于人之常情,在上海工作已经超过20年的马先生表示,虽然自己有15天年休假,但是依然希望能够有更多年休假。“不仅是为了外出旅游,有时候也是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当然,现在企业也比较宽松,有特殊情况领导也比较理解。”与马先生的观点类似,有网友就坦言,想要更多假期无可厚非,但是不一定要抓着年休假这根“救命稻草”,“比如请事假也行,而且现在用工形式那么灵活,比如弹性工作制、比如远程办公,解决的办法还是会越来越多的。”网友林子如此提议。
专家
安排年休假是单位权利也是义务
对于此次事件,唐毅律师事务所的唐毅律师表示,员工申请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作为职工上级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不能草率行事。在员工休假方面,与婚假、病假、产假不同,员工事假和年休假用人单位是有审批权的,因此若用人单位迟迟没有表态,职工应当与用人单位沟通,得到明确的答复。
该事件中职工集中请假,用人单位能否像这名经理一样拒绝?对此,唐毅律师表示,年休假的安排权属于用人单位,虽然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是还应以企业为主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唐毅律师也表示,安排员工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权威解读
上级回复请假需“正面”
问:经理批了“浪”或“滚”字,员工可以视为请假成功吗?
答:首先,我们不清楚该请假单是有人故意炒作还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是真实存在的,我们首先要对该经理的行为提出质疑。员工申请年休假是本人的权利,作为该员工的上级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不能草率行事,更不能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去回复员工的请假申请。
无论该经理写的是“滚”字还是“浪”字,都不属于对员工请假申请的明确回复。因此,该员工的请假是否成功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员工还需进一步征询上级的正面答复才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认定去休假。
在此需要提醒广大管理者,对于员工的请假申请应当做出明确的回复,以免引起歧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问:领导对请假一直不表态,职工该怎么办?
答:员工的休假分为需批准和无须批准两大类。如病假、产假、婚假等假期,只要员工符合相应条件,用人单位只有审阅权而无审批权。而事假和年休假,用人单位是具有审批权的。无论是审阅权还是审批权,用人单位都需要给到员工一个明确的答复。特别是具有审批权的假期。
对于员工申请假期,用人单位不表态,员工申请假期是否成功?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既然拥有假期审批权,未表态则属于以默示的形式拒绝了员工的请假申请。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用人单位拥有假期审批权,需要切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请假申请不表态属于疏于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责,应当做不利于用人单位的推论。
两种观点均有一定的合理性。相较之下我们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在用人单位具有假期审批权的情况下,需切实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应当使员工的请假申请处于不确定的状态。第二种观点能够督促用人单位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
不过我们还是建议员工在用人单位对自己的请假申请一直不表态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再次沟通。表示希望用人单位可以对自己的请假申请做出明确的答复。
问:职工集中年休假休长假,单位可以拒绝吗?
答: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明确年休假的安排权究竟属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如果属于劳动者,则员工想怎么休就能怎么休。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则单位可以拒绝员工不合理的休假申请。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该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年休假的安排权属于用人单位。虽然需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是最终如何休假还是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因此,本案例中的部门经理,完全能够以工作情况不允许员工休那么长的假期为由拒绝该员工的休假申请。何必以一个“滚”字给自己带来那么多非议呢。
虽然上面提到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是需要提醒广大用人单位的是安排员工休假既是单位的权利也是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义务,导致员工当年度有未休年休假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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