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之声:运营微信公众号,花钱买“粉丝”靠谱吗?
胡钢:“所谓的买粉丝,这种做法本身在我们生活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如果那些人是真的网友,你通过这种买的方式,无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强行让他关注进来,那么作为网友的反映,首先他本能会反感,如果和他的志趣、审美标准大相径庭的话,那种反感会进一步加深,乃至会立即删除;那么你这种买来的或者不正当获取的关注,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从这种角度来说,我不建议任何运营公众号或者其他所谓创造内容的网络用户们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所谓的关注。”
经济之声:从法律的角度上来分析的话,如果花钱买粉丝上当受骗了,算不算是正当权益被损害呢?
芦云:“首先从法律上来讲,北京市曾经在2011年发布过一个《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它虽然是一个地方性的文件,但是明确规定了这种开展微博、客服的网站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制造虚假的微博客用户。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地方性法规虽然是在北京范围内执行的,但是对于花钱买粉丝这件事,实际上是一个具体的态度,所以从定性上来讲,这是违反我们国家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第二,粉丝这个东西本身是有一些个人对于博主或者博客的一种认同,你如果是花钱购买的话,就已经失去一个真实的意义。
第三,现在很多人比较追求粉丝的数量而忽略了粉丝的质量,就会导致出现了一种‘产业’。它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广大的消费者和微博、微信的用户要引起警惕。
一旦出现了纠纷,我们要对这个事情有一个判断,它到底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如果是在合法范围内的服务,就要看这个服务的内容跟宣传是不是相符,这里边是不是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故意引导的问题。如果说这个行为本身或者说这个运营者本身进行的宣传或者是服务是违反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是禁止性规定的,那么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违规的行为。”
经济之声:根据消费者的描述,这个“郑州扬名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网站很多。在网站上,打着一个月增加5万粉丝的广告。但交了钱之后,却只有导师来做很普通的培训。这个公司的前员工,还反过来教育消费者,不要想着花钱买粉丝。现在看来,这是不是一个骗局?
胡钢:“以前确实碰到过这样的案例,不仅仅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还有在其他的领域,投资者也好,消费者也好,一开始觉得自己是受骗了,然后经对方一解释一提醒,觉得自己是因为蠢而上当受骗,而且早就应该看出来,还觉得对方提醒的特别对。我觉得这样的经营者真够狠的,不仅让对方出了钱,还让消费者觉得自己很蠢,然后还打消了他们向不法经营者进一步主张权利的意识,这真的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返回到本案而言,我觉得是不是一开始的所谓广告宣传就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以为说花一些钱就能涨多少粉丝,或者什么情况。
第二点,实际上他提供的是一种所谓的网络营销服务,或者说是培训服务。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在支付了钱款的情况下,至少应该签订一纸合同,这样的话双方能够明确有什么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消费者不要再谈什么网,什么中心,这在法律里面往往是很模糊的概念,这些网络平台最终在法律意义上一定有一个具体的经营者,这个经营者应该是合法注册的,在工商机关的相关网站上是能够查到的,而且是能够很清晰的通过工商机关的企业信用网查到他是不是有异常的情况。消费者在投资或者支付钱款之前,真的应该多做一点功课。”
经济之声:看起来,这个“郑州扬名科技有限公司”可能很会打擦边球。实际上,对于运营微信公众号,或者微博,甚至还有淘宝店,《天天315》栏目之前也曝光过有刷单的情况。对于这些现象,有哪些提醒或者建议?
芦云:“消费者在面对形形色色广告的时候,首先要具备一个初步的辨识能力,去辨识他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将来能不能够去履行。
第二点,从企业来讲,口碑和诚信是企业在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点,企业对外进行的宣传和能够获得的口碑,应当与其自身的发展和提供的商品相符。
第三,相应的监管部门对于这种违法广告的发布,或者虚假宣传给人误导,造成了消费者权益收到侵害的行为,应该严惩不贷,应该加强对于侵害消费者权,以及虚假广告、欺诈这类事件的惩罚力度,去维护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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