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5日讯 因隔壁幼儿园在自己所购房屋外面架设的排烟管道长期产生噪音、振动,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日常生活,江女士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拆除相关设施、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江女士诉称,今年3月搬至自己所购的位于海淀区某小区的房屋居住,入住当日即发现幼儿园在自己房屋主卧和书房之间的外墙和楼顶安装的排烟管道及相关设施会在早上6点左右开启,并持续使用整天至下午,相关设备开启和使用期间会产生巨大高频、低频噪音和振动,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自己和家人陆续出现耳鸣等现象。同时,安装于房顶的大型装置产生持续巨大振动对自己居住的房屋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墙体已经出现明显裂痕。
江女士认为,该幼儿园在未征得业主及本楼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调整规划设计专业烟道的用途,将额外排烟装置安装在自己房屋主卧与书房之间的外墙和顶楼,产生的巨大噪音对江女士及其家庭生活产生持续严重的影响且留下安全隐患。江女士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拆除排烟管道及相关设施、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万余元。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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