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三年的智障人吕天喜,突然从监狱出来,且名字和出生年月都被弄错,这使得家属疑虑重重。该案件报道后,洛阳市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昨日,洛阳市政法委调查组公布调查初步结果。
“吕天喜犯罪事实清楚”
经洛阳市政法委专门调查组调查,2008年8月22日17时许,在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网通公司门口人行道上,吕天喜将受害人、91岁的宋清明推倒在地,并将其上衣口袋内的55元现金抢走,被群众当场抓获,处警民警当即将吕带至西工区唐宫路派出所。在接受询问中,吕天喜承认了犯罪事实。
9月3日,调查组在认真调阅了原始卷宗后,又找到了当时抓获吕天喜的两位当事人和受害人宋清明(已病逝)的亲属进行查证。
同时,带领两名当事人于9月3日下午进行了辨认,确认吕天喜就是当时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印证了吕的犯罪事实。
因此,专门调查组认为:不存在吕天喜“替人顶罪”的问题。
“吕天喜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卷宗我们看了好几遍,可以确定吕天喜的犯罪是真实发生的。”调查组成员之一的洛阳市政法委一负责人朱丹说,“吕天喜案件不存在替人顶罪一说。”
“个人信息错误系口齿不清所致”
吕天喜坐牢了,让他家属产生他“替人顶罪”想法的,原因除了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没有送到家中、案件审理没有通知家人外,还有就是吕天喜的姓名和出生年月都被弄错了,吕天喜在卷宗上成了“田星”。
何以至此?朱丹解释,据他们调查当事民警,当时吕天喜犯案后,民警审讯,吕天喜口齿不清,说话含糊,说自己的名字“天喜”而外人听成了“田星”,报家庭住址报的也不对。民警根据他提供的信息给纸坊乡打电话,查找不到这个人,再问吕天喜什么也不说了。朱丹说,但案件还得往下走。
可监狱释放人时,怎么又准确找到了吕天喜的家庭住址?朱丹称,据调查组了解,吕天喜入狱后,监狱里一个人恰好认识他,故此有了他的准确家庭住址信息。“但是否如此,我们还不十分确定,需三门峡监狱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情况。”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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