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原女市长被控与家人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4月6日至7日,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其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因此庭审安排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将坐上这个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于案情重大,对于旁听人员的安检极其严格,连手机都不得带入法庭。
据了解,李启红被批捕的时间为2010年9月29日。该案由广东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以李启红、郑旭龄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林小雁、周中星、林永安、郑浩枝、陈庆云涉嫌内幕交易罪,谭庆中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李启明、费朝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省检察院于2010年12月20日转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李启红涉嫌受贿罪,于2011年1月13日向广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此前媒体报道,案发后李启红主动承认两笔受贿款,并在案发以后退缴。
文 记者刘晓星(署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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