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出炉。“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农历三月初三为4月3日(星期日),与清明节放假时间重叠。为营造我区“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本自治区内4月2日(星期六)、6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6日。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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