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恢复机动车限行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结合我市实际,自2022年2月21日(周一)起,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巩政通【2020】9号)规定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限行时间:自2022年2月21日起,工作日每日8时至20时实施机动车限行。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周一机动车尾号限行1和6、周二机动车尾号限行2和7、周三机动车尾号限行3和8、周四机动车尾号限行4和9、周五机动车尾号限行5和0,双休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城区所有道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低碳绿色、依法文明出行。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巩义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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