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14岁少女遭10余名家属和村民强奸案”,2月1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报回应称,经过近两年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才交付审判。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对此,大白新闻联系到了汤兰兰母亲万秀玲及其姑姑,她们向大白新闻讲述了汤兰兰14岁之前的故事。
案件回放:多年前判决的“系列轮奸案”引关注
此前,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称:近日,一起多年前判决的“系列轮奸案”引发社会关注。根据判决,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以下简称“汤案”),时年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汤兰兰(化名)先后多次遭到了10余名亲属和村民强奸。?2010年,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因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等获刑。有媒体报道称,部分涉案人员及家属认为此案在查办过程、证据链上存在诸多疑点,并提出想要找到汤兰兰“还原当年事态”。现在10年过去了,“汤案”中的受害人母亲出狱,她自称“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但发现汤兰兰已改名迁户,寻无踪影。同时,部分“涉案家属仍在申诉,等待汤兰兰的出现”。2月1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落款为“五大连池市政法委”的通报。通报回应称,经过近两年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才交付审判。通报称,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汤母:服刑九年半,从未怀疑女儿变坏
“我进去这九年半,从来没怀疑过我女儿。”万秀玲在电话那头,把这句话重复了三遍。“我们知道强奸这种事对女孩的名声不好,我们也有顾忌。但是孩子14岁那会儿就把我们一家都告进去,我想找到她,问问她怎么想的。公安局也不给我们找,当地公安局知道她在哪的。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就是想把孩子找出来,问清楚真相是什么。”万秀玲接着说“在监狱里待了九年多,我还是想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我不相信我女儿会学坏,我们所有人都想知道真相,让孩子回家。我回来以后身边的人没一个怨我的,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姑娘是个好女孩,也不会怪她的。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等到她回家的那天,想问问我闺女,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说了那么多伤人的话。”
汤兰兰生活的那个村子里,很多人都不识字。但兰兰从小学习成绩不错,万秀玲一直觉得很自豪。她说自己家姑娘做事情利索,不像自己上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大字不识一个。丈夫学历只到初中。汤兰兰那时候上学一年要五六千块钱。母亲万秀玲平时就种种地或者给人打打工,挣到的钱用于支付女儿的学费。2000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兴龙山村的东三村和西三村合并到一起,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在家做起了电工,夫妻俩在家开了一个电焊店,条件在村里属于中上。万秀玲就寻思着,孩子不管学习好不好,既然家里条件还不错,就把她送出去读书,不管能不能考上大学,别像自己一样,种地的时候连农药化肥都对不上号。到上学的年龄时,村子附近教学质量不好,一个村子里上学的只有一二十个小孩,没法办好学校,家里条件稍微好点的都把孩子送去外地上学。汤兰兰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在学校寄宿,只有寒暑假和节假日才回家。那时,万秀玲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去看看女儿,带她吃吃饭,买点零食和生活用品之类的。但汤兰兰每次都不怎么要东西,也不爱乱花钱。
汤父在外打工时,曾叮嘱父亲吃冰棍降暑
2004年11月,汤兰兰的弟弟刚子(化名)出生了。每到寒暑假,家里人忙农活时,汤兰兰就在家照顾弟弟,带着刚子到处玩,买零食哄他。汤兰兰只要在家的日子,姐弟俩总是形影不离。村里的人都用开朗活泼形容汤兰兰,弟弟刚子性格内向的多。因为姐姐的事情,村里一半儿的人都被告过。万秀玲作为母亲缺席了九年零六个月,刚子一直跟着姑姑生活,万秀玲总是担心因为汤兰兰的事,村子里的人会瞧不起儿子。“没有人因为他姐的事看轻他,好多同学还打电话找我儿子一起玩,有好吃好玩的都给他。没有歧视,大点儿的小孩一起玩平时都让着他。他现在也上中学了,有人欺负他的时候,我们一个屯的孩子也都帮他。”万秀玲说道。2017年6月29日,万秀玲刑满回到家,刚子问她“妈妈,我姐啥时候回来啊?”万秀玲说,“姐姐大了就回来了。”刚子听到后就笑了说“那我们等姐姐大了回来吧。”
隔三差五的,汤兰兰就会抱着弟弟去姑姑汤玉梅家玩。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回忆起自己侄女时说,“兰兰平时很懂事,2007年夏天的时候,我弟弟在大连打工,那会我们这刚用上手机,兰兰到我家来后,就找我借手机,说想给她爸爸打电话。那会儿是暑假,我就听到她在电话里问他爸爸啥时候回家,说想他了。”汤玉梅还说,小丫头很有心,那天电话里还跟他爸说,天气热,让他爸爸买两根冰棍吃,别热坏了。
同居室友称:校外寄宿时很受干妈疼爱
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0月份汤兰兰一直寄宿在干妈家。干妈是汤兰兰对李云(化名)的称呼,汤兰兰常对母亲说,干妈对她很好,经常带她出去玩,给她买好吃的。对于女儿在外上学受到照顾,万秀玲心里很感激,她嘱咐女儿“放学按时回家,别让干妈操心,有什么事儿不明白就多问。”由于干妈家离龙镇开发小学很近,除了汤兰兰,还有十余个孩子一同寄宿。2007年9月,汤兰兰上小学六年级了,正赶上开学,万秀玲送女儿到汤兰兰干妈家。万秀玲每个月给300块的伙食住宿费。除了汤兰兰,同村还有有三四个孩子都在李云家。万秀玲说“有时候我去看女儿,也给其他家小孩儿带点东西,同村的去看自己孩子,也帮我给兰兰捎个钱什么的,遇到放假,谁家接孩子就一起带回来了,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中间农活不忙了,万秀玲去看汤兰兰,想到孩子升初中压力大,要给她改善伙食,汤兰兰说“不用浪费钱了妈,我干妈对我挺好,吃的也好。”李金歌是和汤兰兰一起寄宿的室友,谈到小时候的汤兰兰,她说“她人挺好的,平时挺开朗的,那时候她干妈对她确实比其他孩子都要好,经常带她去玩什么的。”
2008年10月28号,万秀玲和丈夫一行人被民警带走,汤兰兰一同寄宿的朋友和同学都陆续离开了李云家。从那后,没人再能说出汤兰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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