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至23日,中共十九大后的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受到外界极大关注。改革力度之大、推进之快前所未有!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总计达131项,而在刚刚过去的近四年时间里,123项已出台了改革意见,6项正在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只有两项还在等待条件成熟择机推开。如何评价这一改革?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看来:“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直以来司法改革的总目标。比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它的重点是庭审实质化,是要真正让审判对案件把关,防止案件起点错,跟着错,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有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法庭的调查程序,完善法庭的辩论程序等等,这样一系列改革都能使老百姓更好地感受到司法案件从处理过程到结果更加公正。”
23号闭幕的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显示,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在今年将继续深入,相关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有望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等试点或将如期全面推开;诉调对接机制将进一步完善……而此外,还有不少处于试点阶段的改革举措有望在今年推进。熊秋红说,“比如我们现在制定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现在由上海法院和贵州两个地方在先行进行尝试,在刑事案件搞基本证据标准,公安办案的时候更加明确哪些证据需要收集,收集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从证据的形式到内容要加强合法性,这样的改革可能在今年有比较明显的推进。还有比如,现在的审判程序中法庭调查程序和法庭辩论程序是相分离的状态,在新型庭审方式的探索中,发现这两个程序分离可能是不合适的,需要相互的交融,通过新型庭审方式探索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此会议提出,要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熊秋红认为,通过近年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的人才物的统一管理等四项基础性改革,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下一步深化配套性改革可能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制约性、瓶颈性问题,比如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之后单独职务序列的问题,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问题,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的设立问题,还有一些是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的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了司法责任制,把权力下放给法官,但是有新的问题产生,就是担心法官滥用审判权,所以要建立新的案件质量的监管机制。第三个方面,主要是科技发展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问题。”
熊秋红认为,通过从司法体制、机制到具体程序等各方面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达到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规范的目标,让司法更加便民和利民,最终建立为人民群众所信赖的司法体系。(记者 兰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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