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25日电 据《海南日报》消息,2017年12月22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平治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平治同志简历
刘平治,男,1964年1月生,汉族,湖南汨罗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6.07 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学习
1986.07—1988.06 华中师范大学社科所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专业研究生
1988.06—1988.09 海南省检察院刑检二处书记员
1988.09—1990.03 海南省检察院法纪检察处书记员
1990.03—1993.05 海南省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3.05—1995.02 海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调研科科长、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5.02—1996.01 海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6.01—1998.11 海南省财税厅综合与改革处副处长
1998.11—1999.03 海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1999.03—2001.07 海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1995.09—1999.04华中师范大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07—2006.09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公开选拔,其间:2002.09—2006.07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09—2007.12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省财政监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07.12—2012.02 海南省地税局局长
2012.02—2012.05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
2012.05—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记者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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