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15日电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黄兴国,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人物履历
1972.11-1973.11,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2014.12,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12-2016.09,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李鸿忠:天津原市长黄兴国自身不正破坏政治生态
积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一把手在一个领导班子和一个地方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也是影响地方政治生态的主要因素。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黄兴国自身不正,破坏了政治生态。惨痛的教训警示我们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迫在眉睫。我们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把上级组织监督、纪委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对一把手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超长代理书记"黄兴国落马 曾多次表态反腐
201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调任中央统战部部长,作为天津市市长的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至今已经超过20个月。据媒体统计,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长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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