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沈阳、济南、西安等地的听众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反映,他们的孩子正在读小学,近日学校要求孩子加入红十字会,并要缴纳会费。(据新华社)
昨天的《羊城晚报》报道,东莞的黄先生近日收到一份“慈善月月捐”的活动倡议书:绑定一张银行卡,捐款将通过银行每月划扣。
因为在政府部门工作,所以黄先生的单位集体办理,要求大家把银行卡号报上去。至于捐款额度,每月最少10元。记者致电东莞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得到的回应是:10元的定额通过了调查摸底,这样的标准并不过分。
类似的事并不鲜见,上个月有报道说,湖南长沙县搞了个“一日一元捐”活动,发文要求教师每天捐一元。
说到数额,要求公务员每月捐10元,或者要求学生每年交5元的“会费”,都不算“过分”。就如同很多网友幻想过的那样:全国人民每人给我1元钱,对每个人来说一点都不过分吧?但是我可就成了13亿身家的大富豪啦……
当然,慈善机构只是一个中介,并不会把大家捐上来的小钱敛到一起去买爱马仕,而是会去帮助遇到困难的人。但问题是,哪怕我的兜里只有一个钢镚,您要想拿走给别人,也应该让我心甘情愿,否则又和劫道儿的有什么区别?
当然,给红会交会费,或者是组织月月捐、日日捐,不会是完全强制的。这是因为,你如果立场坚定,坚决不搭理单位或者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谁也不能拿刀指着你,也不太可能因此给你个处分。
可问题是,家长很在乎校方、老师对孩子的态度,公务员很在乎领导、同事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当学校、政府机构要求大家“必须积极参加”类似活动,校长、领导又带了头之后,广大师生和小科员也就没有了多少选择的空间。这样一来,号称“自愿”的捐款,在本质上就有了强制的成分。
因为一些负面事件,近来一些慈善机构感到“干渴”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如果慈善活动在公众当中培养的不是爱心,而是逆反、厌倦的心理,那么即便捐款数额暂时得到了保障,也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若是把手伸向了不明事理的小学生,就更过分了。
解决问题要从根子上入手。例如,中华慈善总会的做法就很值得褒扬——近日,中华慈善总会公布了2010年的年报,年报详细列出了收支,并且告诉我们会长范宝俊的年薪仅为4.8万元。
根据今年5月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笔者相信,如果所有慈善机构“一把手”获得的实际收入(包括年薪和其他各种职务所得),真的可以做到“不高于平均水平”,那么大家的慈善热情必然会重新焕发出来。
到那个时候,即便没有各种形式的“强捐”,捐款额也不会再受到负面事件的影响。
本报评论员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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