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一直被冠以民间资本“晴雨表”的温州,正经历着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有统计显示,目前,温州至少已有80多家企业老板逃跑、企业倒闭。其中9月份就发生26起。9月22日以来,温州市发生3起因债务危机后,老板被逼上绝路而跳楼自杀事件,造成2死1伤恶果。温州企业主所选择的方式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从“跑路”升级为“跳楼”。
在此背景下,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与金融机构、公检法等协同维稳,急救高利贷危局。
【急救措施】银行不抽资压贷
9月2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新增贷款1000亿元的目标。
《意见》还要求各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对中小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从现在起,银行业机构要按照企业信用等级不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同时,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企业存款挂钩,不得变相收取企业手续费。规范做大表外授信。对资金一时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主办行为主,联合其他贷款银行统一开展救助;对已出现危机的企业,也要尽可能给予资金帮扶,支持重组。
《意见》称,对资金确实困难的企业,缴纳税费时经申请审批后予以展期。
另有报道称,温州市政府9月29日又下发文件,规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1.3倍。目前基准1年期贷款利率为6.56%。
控制相关人员出境
对于已经出走的企业主,温州市还表示,敦促其尽快返回,组织处置;对继续回避的,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强势介入,严查快办;对恶意欠薪,搞“假倒闭”、“假出走”、“假破产”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企业主管部门、银行业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相互配合,必要时控制相关人员出境。
支持正常民间借贷
与此同时,《意见》也对民间借贷作出规范要求,如加强典当商行、担保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寄售行、旧物调剂行等的管理。近期暂缓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的审批设立。加强风险防范,各类经营费率、业务手续费等严格控制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防止出现非法金融活动。对顶风作案、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支持在商业银行基准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正常民间借贷,对在规定时限内自行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并退出非法收入的利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急救日程
●9月25日,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主持召开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民间借贷风险座谈会。
●9月26日,温州市政府就贯彻市委专题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措施。
●9月27日,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关于严厉打击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金融秩序稳定的通告》。
●9月28日,作为系统性的应对方案,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
●9月29日,温州召开“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闻发布会,温州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市银监分局等,详细披露了民间借贷的“投融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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