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因继母的赡养问题,让仑苍一个家庭闹翻了。近日,在仑苍司法所的调解下,5个儿子终于和继母达成赡养协议。
在仑苍大宇村有这样一个家庭,一家之长是黄某(化名),前妻为他生了两个儿子,随后他又收养了3个儿子。与前妻离婚后,1983年,他与林某结婚,但并未生育子女。
2010年,黄某中风,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考虑到自己有一座169平方米房子,怕家人日后为此发生矛盾,一天,他开了个家庭会议,拟了一张家庭协议,提到房子由子女共同继承,但要给老人提供住所。老人每月的生活开销从店租中扣除,每月1500元,两个老人的债务以及看病也要由5个儿子共同承担。
2011年,黄某去世,店面由5个儿子共同打理,本来相安无事。但是,去年因房子年久失修,5人便萌生将房子翻修的念头,申请很快获得了批准,但如何安置继母林某成了一大问题。
5人协商后,拟定出了一个协议:林某搬出老房子,由儿子为她找房子租住,租金由儿子出,每月还给她1000元赡养费,直到她过世。
一开始,林某没多想,就口头同意了,可转念一想,自己和5人的关系不亲,以后天天找他们拿钱,不免要看他们的脸色。林某反悔了,提出了一次性拿20万元赡养费的要求,并且翻建后的房子要给她留两室一厅。
这让5个儿子感到气愤,20万元不是小数目,而且翻建房子正要用钱,这不是添堵吗?双方就此僵持着。几个月后,5人终于决定让步,答应了林某,并拟定了第二份协议。
但是,林某又一次反悔了,理由是协议中没有提到她和丈夫的关系,没有提到她也是房子的所有者。这在她看来,5个儿子是有意做手脚,于是,林某提出要30万元赡养费。
为此,双方撕破了脸。
8月中旬,林某找到仑苍司法所要求调解。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探访劝说,双方都作出了让步。
近日,双方达成协议:5名子女共同出资26万元作为林某一次性赡养费,自支付之日起,5人不再支付赡养费;林某同意5名子女翻建,建设权归子女所有,翻建事项由子女商议决定,林某不得干涉;翻建后的房屋的使用、支配权归子女所有;房屋建成后,子女安排二楼一套住房供林某居住,最少两间,带卫生间、阳台,水电费由子女每年补贴1000元,但无支配权,不得转卖、出租;林某小病自行承担,大病费用除新农保报销外,由子女共同承担;林某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由子女共同照料。(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谢艺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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