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夫妻欲离婚,一纸诉状闹上法庭。然而,法官看不懂手语,根本无法开庭审理。这可怎么办?
近日,市法院法官通过双方父母“代言”,顺利让这对夫妻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聋哑夫妻离婚闹上法庭
3年前,26岁的小宇(化名)、23岁的小莲(化名)经媒人介绍认识上了,没过多久,两人就匆匆登记结婚。
照理说,这对聋哑小夫妻应该吵不起架,怎料结婚没多久,两人就闹矛盾。去年6月,小宇甚至一纸诉状向市法院提起诉讼,要和小莲离婚。
“因小宇是聋哑人,在庭上没办法举证说明双方感情破裂,当时小莲也没到庭。”经办此案的苏法官说,当时他依法作出判决,不准小宇和小莲离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去年离婚不成,今年3月16日,小宇在家人的陪伴下,再次来到美林法庭,递交诉状请求判决离婚。
小宇称,当时两人没深入了解就匆匆结婚,且在婚礼后第二天,小莲就回娘家,闹起分居。他几次到小莲娘家,希望小莲能回去,但小莲就是不答应。
对此,小莲哭诉称:“是他把我赶回家的,是他不要我了。”她坚持不同意和小宇离婚,并称:“要是他执意离婚,那就要归还2万元陪嫁财物。”
法官请家长“代言”调解
面对这场“无言”的离婚纠纷,经办法官非常苦恼。“我只能看懂几个简单的手语动作,若真上法庭,根本不知道他们夫妻的真实意思。”苏法官说,他想到通过调解化解此案,然而因“语言”不通最后只好作罢。
无奈之下,苏法官又通过各种办法找到双方父母,并多次和家属沟通交流。据了解,小宇和小莲分居已久确是事实,双方婚后并无共同债权债务,无共同财产,也并没生育子女,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女方要求归还陪嫁财物。争议焦点并不复杂,可要达成调解,难题又来了。
若是平常夫妻,双方能明明白白地表达诉求,然后进行协商。但这对夫妻都是聋哑人,怎样才能让双方达成“共识”呢?
苏法官后来想到通过双方家长来当传声筒,让他们“代言”。“谁还能比父母更懂孩子的心思?”苏法官说。
开庭当天,趁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都到美林法庭,法官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式。
双方当事人分别在不同的房间,一有什么想法就先和各自父母沟通,然后再由父母“代言”告诉法官,法官再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
“我们每问一个问题、提出一个调解方案,就由各自家人转达,等双方当事人用手势比划后,再由家人向法官回复,最后由当事人点头确认无误。”苏法官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卢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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