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两个自产自销点给第一市场带来竞争压力
14日8时30分,兴安巷两侧挤满了前来买卖的农民。蔬菜、牛肉、水果、猪肉……这里大大小小的流动摊点有近30个。
15年前,来自溪美街道莲塘村的陈家三兄弟,见兴安巷内有市教育局、溪美派出所等单位,且在第一市场隔壁,每天人流量很大,便在此处经营起了猪肉和牛肉生意。
据陈先生回忆,兄弟三人“驻扎”此地之前,这里只有一些零星的蔬菜摊。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自彭美社区、湖美社区的农民纷纷聚集在此,逐渐自发形成一个自产自销点。
2001年,兴安巷的摊位出现饱和,交通堵塞等情况时有发生,市行政执法局便将部分农民安排到第一市场往湖中路的20多米道路上经营,不少蔬菜批发商贩也看中此地,最终慢慢形成了第二个自产自销点。
“两个自产自销点的形成,给第一市场带来了竞争压力,市民不愿多走路进入市场买菜。”陈先生说。当时,恰好工商局实行“管办脱钩”,不再管理市场秩序,第一市场场内经营蔬菜生意的摊主们,便纷纷将摊位搬到场外通道上。
于是,第一市场内的四周通道上开始布满摊位,场内只剩几个猪肉摊位。
记者发现,湖中路的自产自销点,每天一到15时许,所有蔬菜摊均能卖完收摊,16时便闭市,而第一市场内的蔬菜摊则是全天销售。在第一市场经营蔬菜批发的薛女士表示,湖中路很多蔬菜摊点每天都能卖出一大卡车蔬菜,而自己每天连一辆小面包车的蔬菜都卖不完。
记者随后还采访了几位买菜的市民。一名自称10多年来都来这里买菜的黄女士表示,她一般都是在湖中路这里买菜,“因为这里摊位费没有里面贵,东西肯定便宜些,而且这边道路比里面宽敞”。
【尴尬】湖中路摊点管理失控
对于是什么部门在对他们进行管理,大多数湖中路的摊主表示并不清楚,但是不定时就会有人来找他们收钱。
摆肉摊的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两张收费人员向他开具的单据。一张是2012年12月开具的地税局正式机打发票,上面盖有南安市市场服务中心的印章,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金额为750元,内容为管理费和卫生费;另外一张则是2013年7月6日由市场服务中心开具的收据,同样盖有市场服务中心印章,没有起止时间,金额为500元,内容栏上写着卫生费。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部分摊主因为觉得一些收费并不公平,此后便拒绝交费,有些摊主则表示从没向服务中心交过费。今年以来,服务中心也没来收过钱。
市场服务中心主任黄锦毅说,湖中路自产自销点并没有明确归谁管理,也不在他们的市场范围内,2012年,他们与市行政执法局对这个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并协商由他们进行管理,市行政执法局在必要时候给予帮助。
“当时我们尝试过进行管理,适当收取了一些管理费和卫生费,但由于该区域不是我们的资产,我们不能对摊主形成约束,又没有执法权,管理上是有些失控。”黄锦毅表示,2013年以后,他们就不再对自产自销点进行管理,只是做些卫生工作,今年以来连收费都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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