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来了一名特别的“报警人”,报案人是位女士,她报警的对象却是自己6岁的儿子。
原来男童在幼儿园未经同意就偷拿其他小朋友的糖果吃,为让儿子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她就带着儿子前来派出所“自首”。趁着儿子不注意,她又偷偷跟民警说,让民警帮忙“吓唬吓唬”儿子,教育一下他。
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教育并开导了小男孩。男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日期,保证以后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再拿别人的东西。
警方提醒,将孩子送进派出所吓唬孩子,虽能一时制止,但也可能让孩子对警察产生畏惧,遇到危险时不敢向警察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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