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各家家门口、店门口都装有二维码门牌,有些人可能不以为意,随意拆除、撕掉。其实这可绝对不行,日前南安就处罚了第一起擅拆二维码门牌案件。
11月18日,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民警在杨塘垅新街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罗某经营的餐厅二维码门牌不见了。民警一查,发现罗某年初装修餐厅时未向公安机关报备,就私自将装订在门口的二维码门牌拆除丢弃,影响了标准地址的正常识别功能。罗某因此被梅山派出所处予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民警介绍,二维码门牌是公共设施,公安机关服务于民、为民解忧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实现户籍、住户、治安的智慧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对门牌进行拆除、玷污、移动、破坏。随意损毁、遮盖、拆卸、破坏二维码门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可以处予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警方发现一起将坚决查处一起,严格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人。(记者黄耿煌 陈灵 通讯员潘秋菊 沈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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