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郭瑞兰 蔡耀宗)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一名举报群众发放3000元举报奖励金。据悉,这是该局发放的第三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金。
记者了解到,此前,南安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到一名群众举报称,有一伙人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黑恶犯罪。公安机关对该线索进行摸排核查,掌握了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经查,该团伙成员较多且经常纠集在一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为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去年,南安市公安局与南安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群众举报黑恶实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黑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下一步,南安市公安局扫黑办将继续落实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人保护机制,希望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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