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影业要求“熙颐影业”给予书面说明
麒麟影业法律顾问董媛媛展示了麒麟影业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6]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7344号),公证书中明确认定了公证人员未见现场拍照的宣传海报和代理人摄像的内容中包括有任何“Kylin”、“Kylin Pictures”或“麒麟”字样的署名。麒麟影业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麒麟影业战略发展部总监黄伟(Vivian Huang)表示,面对电影市场全面开放,机遇与风险共存,团结和共赢同在。我们欢迎良性竞争,愿意在今后的时间里与每一家公司建立真诚沟通,共同盈利。麒麟影业作为电影《血战钢锯岭》的投资方、出品方,希望中国地区的发行商“熙颐影业”就关于麒麟影业署名“消失”事件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卸下“不予置评”的包袱,有助于赢得版权方的谅解。
回应
熙颐影业发声明指麒麟影业炒作
昨日,纠纷中的另一方——熙颐影业针对麒麟影业的指责发表声明,称麒麟影业在通过媒体炒作。
熙颐影业的声明
1、作为《血战钢锯岭》全球(除北美地区)联合出品方及中国版权方,熙颐影业合法拥有电影《血战钢锯岭》在中国地区的所有相关权益及权利,且并未与麒麟影业签署任何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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