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龙岩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龙岩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该优化政策5日起实施,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70万元。
优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提高10万元。在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优化政策上浮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时,最高可贷额度另增加5万元:在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此外,政策还优化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对于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支付金额。(融媒体记者 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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