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龙岩成为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的摇篮 ——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同志就“选优生”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昨日,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同志就《龙岩市选拔引进省内“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优生’专项行动”)回答记者提问。
1.问:龙岩市提出“选优生”专项行动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实施“选优生”专项行动,主要是计划引进厦门大学等省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优秀毕业生来岩创业就业,为我市储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干部、人才。
2.问:龙岩市“选优生”的选拔程序是什么?
答:主要是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对象、分配安排、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3.问:龙岩市“选优生”引进后如何管理和培养?
答:引进后,由市委组织部与选优生签订引进合同,使用市“人才编制周转池”编制聘用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引进期为五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超过一年)。
“选优生”引进期,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锻炼:
第一阶段,引进期第1-3年,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挂职锻炼。
第1年,安排专人带班学习,尽快熟悉乡镇工作情况,到岗后应安排挂村或驻重点项目一年以上,深入基层实践锻炼。
第2、3年,博士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安排挂职任科技副乡镇长);硕士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委员,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挂职任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第二阶段,引进期满3年,进行中期考核,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专长等,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整挂职岗位。中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博士任市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岗位,硕士任市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
4.问:龙岩市“选优生”可享受哪些专项政策?
答:“选优生”可以享受我市工资福利、人才补助、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保障等专项政策。
工资福利:引进期满后按照所任职务(职级)确定工资收入奖金。
人才补助:引进期满正式聘用后,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博士在引进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补助。
配偶安置:配偶愿意在龙岩就业的,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到同级同类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市属或县(市、区)属国企工作。
子女入学保障:本人子女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属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同级公办或普惠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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