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9月1日部署在全市农村和“两高”沿线开展“两治一拆”专项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龙岩老区苏区农村面貌“目之所及,焕然一新”。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括:依法拆除年久失修、整体品质差、与环境不协调、无保留价值的危房、破损房屋,拆除旱厕、畜禽养殖场、老旧烤烟房。开展破损农房整治,推行乡村住宅立面改造提升、屋顶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改造彩钢瓦屋顶、屋顶水箱。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确保房屋安全和构建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违法搭盖及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整治非法占地。认真清理违建存量,分类处置;全面遏制新增违建,确保“零增长”。
重点整治区域确定为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13个实绩突出村、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将军村”、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片区中心村、高铁高速沿线等,对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进行查缺补漏、加固提升整治成果,每个乡镇每年完成1个以上行政村,每个县(市、区)每年完成1条以上参观线路。到2021年底,完成150个村;到2025年底,完成550个行政村。
坚持依法整治。进一步细化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制订空心房、裸房整治和违法建筑拆除的具体举措。坚持群众路线,问需于民,以人为本,充分了解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切实把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要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实事做起。
要坚持规划引导,从实际出发,坚持“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和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专业人员参与和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相一致”的原则,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坚持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充分体现乡村独特风貌,保护好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民族民俗等。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村庄类型、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注重“两治一拆”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群众住房条件与居住环境、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一拆了之,注重拆后利用和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拆旧建新、耕地复垦、发展经济作物,建设村内道路、停车场、公共绿地、改造民生项目等形式,落实拆后及时有效利用。树立生态、生活、生产“三生”融合共生理念。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四好公路”、村内道路和停车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物流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发挥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先锋模范作用。在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屋面形式、高度外观风貌等方面,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推广使用《龙岩市美丽乡村住宅建设标准图集》。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的工作机制,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安排“两治一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牵头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改革、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住建部门负责牵头危房鉴定、新建农房风貌、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农村垃圾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农业农村部门职权以外的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拆后复垦项目、农民建房审批指标保障及登记发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农村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沿线“两治一拆”、农村公路建设及整治。其他部门按相关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严格考核督促。把“两治一拆”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实行“一季度一排名一通报、半年一约谈”。坚持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形成问题清单,并向全市通报或向全社会曝光,加强跟踪,限期落实整改。(通讯员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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