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拒缴消防罚款的连城亿达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行政裁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这是自2009年新消防法颁布以来,连城县首例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消防行政处罚决定。
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夏季消防检查行动中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于2017年5月17日对亿达纺织厂房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自动消防设施失效、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及三楼疏散走道自燃排烟窗无法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为此,大队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并予以1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下发后,企业负责人虽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亦未提出申请复议或诉讼。经消防部门催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当起了“老赖”。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诉期满后,消防部门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经审查,连城县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经行政裁定对亿达纺织有限公司实行强制执行,要求该企业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立即执行,即缴纳罚款1万元。(海峡导报记者 吴鹏波 通讯员 吴培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