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场普通的审判,因为我们逐渐成为保护我们文明世界不因为战争而走向毁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正义来惩罚那些已经造成并且给文明带来巨大灾难的个人,正义本身将沦为笑柄。”1946年6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长季南的开场陈词掷地有声。
那一年的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即世人所知的东京审判开庭。经过两年多的审理,1948年11月12日正式宣读判决。
68年后的11月12日,东京审判唯一健在的全程亲历者、中国检察组翻译兼检察官秘书高文彬教授以95岁高龄来到上海交通大学的会场,向来自中、美、日、英、新西兰等国家的学者回顾那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当天,由上海交通大学主办,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和人文学院承办的“2016东京审判与世界和平国际学术论坛”举行。为期两天的讨论中,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提出诸多新的观点,发掘东京审判的宝贵遗产。
不容忘却的历史
东京审判作为人类有史以来参与国家最多、规模最大、开庭时间最长、留下档案文献最为浩瀚的审判,涉及历史、法理、国际关系等方面复杂的争执。是“胜者的审判”,还是“文明的审判”?在日本,一直有批判和否定东京审判的声音,近年来更有愈演愈烈之势。
历时30个月,28个被告的辩护律师前后人数达130余名,有的被告如岛田繁太郎的辩护律师多达8人,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份宣誓证词。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法庭宣判……随着对大量文献整理研究的推进,可以愈发清晰地看到,这场清算日本战争罪行的最重要的司法审判,每个环节都遵循严谨的司法程序。
东京大学中里成章教授认为,东京审判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与进步。所谓“胜者的正义”的观点背后,是对过去战争罪行反思的缺失。这种缺失也正是不少日本人至今不能真诚意识到侵略对他国造成巨大伤害的关键所在。“东京法庭是战胜国成立的,东京审判是战败国日本被动接受的,这是事实。但东京审判适用正当程序原则,检辩双方权利平等,有罪无罪皆以证据为准。法官依法裁决,可有不同观点和立场,而且庭审过程和证据等都被记录下来,放在全世界面前接受审视。如此设计和施行,绝不是什么‘政治审判’,而是要真实记录战争期间的暴行,面向未来,以最终取缔侵略战争,达到世界秩序长治久安的目的。”
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郭岱君研究员则提出,最终为中国抗日战争画上句号的不是日本投降,而是东京审判。“审判的目的不是报复,而是让所有人记取教训。东京审判真正的意义,不是胜者对败者的惩罚,而是通过国际司法的方式让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能反省战争,维护来之不易的和平。”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教授认为,关于东京法庭审判的讨论,看上去是历史或法律问题,但其实它早已越过国境,影响到国际关系的走向及维护世界和平问题。“研究东京审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东京审判为审判和惩治侵略罪行提供了重要法律遗产,实践了通过司法正义实现和平的理念。简单粗暴地以暴制暴不可能让人们真正铭记战争的伤害,只有通过法律手段,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文明的国际秩序来抑制侵略,才能永远铭记侵略、铭记战争的伤害,珍视来之不易的和平,这是东京审判留给我们的最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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