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生鲜开“美颜”群众消费更放心
卸掉“美颜”功能,规范生鲜农产品照明,让群众放心消费。昨日,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开出晋江首张“生鲜灯”罚单。
记者跟随检查组走访多家商超、菜市场生鲜区看到,这里已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但在洋埭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农产品摊位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当即责令摊主改正,并取下涉案灯具,依法作出警告处罚。据悉,这也是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晋江市开出的首张“生鲜灯”罚单。
当天,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共查处了2宗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
何为“生鲜灯”?“这是一种冷光源食品照明灯,通过特定光色来美化食品外观,是商超、菜市场、生鲜摊点常见的营销工具。”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柯亮亮介绍,“在‘生鲜灯’的光照下,生鲜农产品就像加上‘美颜滤镜’,遮掩了真实性状和瑕疵。”
柯亮亮进一步解释,大家平时逛菜场,看着猪肉红润润、蔬菜水灵灵,买回家才发现并不新鲜。造成这种“买家秀”和“卖家秀”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生鲜灯”在蒙蔽大家的眼睛。
今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记者了解到,早在11月底,“生鲜灯”禁用令实施前夕,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便展开行动,连续深入辖区各商超、菜市场开展“生鲜灯”排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单位和摊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指导,并加以宣传教育。随着“生鲜灯”的陆续关闭、拆除,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纷纷走出“滤镜”、回归“素颜”。“关灯”现场也引来市民点赞,不少经营户拍手大赞“竞争更公平”。
接下来,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新规宣传力度,还原食品“本色”,让群众消费更放心。
(记者 王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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