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函》,决定提高晋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据悉,从今年4月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按照晋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6%予以确定,由每人每月775元调整为900元,资金根据家庭人数、收入情况,采取补差方式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有提升,其中,全自理由1182元调整为1366元、半护理由1440元调为1660元、全护理由1698元调为2150元。机构集中供养对象,原则上标准再提50%。
(记者许洋洋通讯员黄传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晋江创造·运动时尚产业场景创新发布会举行2024-12-06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