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35号
鉴于宁德、广州疫情持续发展,波及范围不明,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宁德、广州入(返)晋人员健康管理
1.3月31日(含)以来有宁德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3月31日(含)以来有宁德其余地区(蕉城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不符合条件即转为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上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在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外出时均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村(社区)及用人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
二、四类药品实名购药核酸必检。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实际用药人须核酸“三天两检”,即购药后6小时内检测1次,3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再检测1次。
三、减少不必要出行。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晋,不前往宁德、广州、上海、吉林等省市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返晋后主动向社区(村居)及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外入(返)晋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按要求开展健康管理措施。
四、严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全市各镇域尤其是防范区内的公共场所、小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要严格核查进入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对3月31日以来有上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落实相关管控工作。
五、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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