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郑璐萍 林依馨)男子没有取得驾驶证就敢开车上路,撞倒摩托车后直接逃逸。27日,晋江交警通报该起案件,易某被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易某直接逃离现场
事情得从8月10日说起,当天晚上7点左右,在晋江金井丙洲村路段,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一辆二轮摩托车。民警赶到现场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地,二轮摩托车司机双腿擦伤,肇事黑色轿车车头损坏,但现场找不到司机的踪影。
现场监控显示,事发时,黑色轿车司机变道时不慎撞倒二轮摩托车,肇事之后弃车逃离现场。警方很快锁定该肇事司机的信息。驾车的男子为易某,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的通知下,肇事司机易某主动到晋江交警金井中队投案,到案后,易某自称因心存侥幸,所以无证开车上路,没想到会发生交通事故。
按照相关规定,易某因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晋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且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机动车司机朋友切勿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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