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介绍,6月10日起,晋江市区4个易堵路段将增设4处电子警察,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占用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违者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新增电子警察位置如下:
1.塘岸街福隆商业广场2期路段(南山路路口至新华街路口);
2.塘岸街福隆商业广场3期路段(新华街路口至泉安中路路口);
3.泉安中路莲屿街路段(莲屿街路口至相府路路口);
4.华光路路段(江滨路路口至江声路路口)。
以上路段电子警察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占用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根据电子警察拍摄的证据,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违法信息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已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到交管部门变更,也可通过“福建公安公众服务平台”、“晋江交警”微信平台、12123APP平台变更,以免漏收违停告知短信。(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蔡长江 郭小梅 刘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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