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0日讯 昨日下午,晋江市政府正式印发《晋江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年“二孩”对象将实现平等入学,公办幼儿园招生不再要求提供独生子女证。同一业主、符合二孩政策且户籍、房产等入学(园)条件相同的同类别适龄儿童(含多胞胎),可以平等就读片区公办小学和幼儿园。
另外,部分市直学校服务区有所调整。明年起,将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允许祖孙同户对象参照入学,原有的招生政策强调孩子与父(母)同户、同属片区户籍,才能在片区小学、幼儿园入学。今年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属片区户籍的,可视为片区服务对象。
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7月15日,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8月24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海都记者 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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