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安徽萧县班主任试喝牛奶:推卸责任的教育懒政
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以确保学生饮用安全。
“班主任喝坏了咋整?”这个通知引发网友质疑。昨日下午,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目前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已及时撤销通知决定,已停止学生牛奶的供应。(5月23日《新京报》)
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没问题再让学生喝,看起来是为了保障学生饮用安全,其实是荒诞不经的奇葩规定。
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班主任试喝制度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这种说法是明显的责任错位。当学生食物出现问题时,应该追究奶品供应商、学校采购部门、教育局、质监局等部门的责任,班主任不过参与了领取、发放等几个环节,处于牛奶供应链条的末梢。
“试喝制度”还大大伤害了教师的尊严。谈起“试喝”,人们往往联想起实验用的“小白鼠”。为了得到实验数据,“小白鼠”们也是别无选择。然而,教师既是劳动者,也是公民,其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况且,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比如不少人就对牛奶过敏,成人与儿童的体质又不同,老师喝了没问题不见得学生就没问题。
最重要的是,班主任“试喝制度”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刑法》也明文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班主任“试喝制度”强行命令班主任以身犯险,“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将法律法规置于何地?
班主任“试喝制度”是教育懒政,暴露一些教育管理者简单粗暴、低下的管理水平。明显违背法律常识且不合情理、缺乏人性温度的“试喝制度”出现在校园之内,与教书育人的校园氛围格格不入。目前在舆论的关注下,萧县已撤销了班主任“试喝制度”,但据说“外地有先例,并且实施得很好”。由此可见,撤销某一地的错误决策容易,清除教育懒政的思想与作为还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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