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对大连市户籍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实施积极的户籍政策。
据《通知》,符合以下七类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大连市落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此外,具有大连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大连市投靠落户;对大连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出台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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