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2月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吴振东)为促进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公平公正,上海市教委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校考现场评分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业考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等。
《通知》明确,2015年起,上海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组织校考的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同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根据《通知》要求,上海将扩大“市统考”(上海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的专家库范围和人数,同时增加校考的现场评分专家人数,使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均须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凡有自己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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