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类别
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市市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3)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01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02 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03 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04
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05 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06 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3 中等职业招生办法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01 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02 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7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于7月18日18:00前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
4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招生时段
时间安排
招生工作内容
报名权限
查询权限
第一天 7月15日 8:30~16:00
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和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报名。
开放
二十四小时开放
7月15日
16:00~18:00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工作。
关闭
第二天 7月16日 8:30~16:00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和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报名。
开放
7月16日
16:00~18:00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工作。
关闭
第三天
7月17日
8:30~16:00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和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报名。
开放
7月17日
16:00~18:00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工作。
关闭
第四天 7月18日 8:30~16:00
六所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开放报名。
开放
7月18日
16:00~18:00
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报名登记工作。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 南宁市第一中学、南宁市第八中学、南宁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五象校区)、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一档)、广西大学附属中学。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凤凰校区)、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第九中学、南宁市第十中学、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南宁市第十五中学、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南宁市第五十六中学、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学、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南宁市英华学校(第二档)、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南宁市银海三美学校、南宁市华侨实验高中、南宁市苗圃行动华光女子高中、广西外国语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南宁市爱华学校、南宁市龙翔荆楚高级中学、南宁市东盟黄冈中学、南宁市中南中学、南宁市良庆区琼林学校。
六所中等职业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5 其他重要事项
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符合条件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对列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并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市二中、市三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
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程序。凡是非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和转入学校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持当地普通高中的入学资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和当地教育局证明等)提前与拟转入的我市普通高中联系,办理时间一般为我市普通高中开学后两周内。
预祝大家在中考中考取理想成绩,进入理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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