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表示南京铁路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官方微博及时回应、展开调查,请网民安心等待;“人肉”等过激行为同样是一种“暴力”,不应采用;家长,孩子必须了解未成人防性侵相关知识和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律师称男子可定性为猥亵,父母应被追责
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一位律师表示,按照微博上的照片来看,年轻男子确实涉嫌猥亵女童,但具体的还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后进行定性。
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监管不力,也将要被追责。“如果是养女,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剥夺其养父母的抚养权。”律师表示,不过,考虑到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动作的危害性、隐蔽性,也不排除给予嫌疑人治安处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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