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带走”只是噱头
上述文章刚一发布,就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在网友评论中,不少人对骑手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危险行为进行指责。同时,也有网友表示,以这种方式进行炒作,“太过了”。
记者辗转联系到这个公众号的相关负责人cc,他承认当时只考虑让更多人点击阅读文章,所以取了这个标题,想以“被警察带走”为噱头吸引关注,“没有考虑到位”。
cc承认,他们主要是想宣传一家精品单车店,这家店聚集着一群骑“死飞”的爱好者,视频里的那名骑手肖洋是他们车队最年轻的一员,平日到车队的出勤率较高,骑车的路数也比较野。
“我们并不是在刻意宣扬‘死飞’的什么态度,也不想造成什么混乱影响。”cc说,他承认发送这样一则视频和文章不太妥当,为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这则文章和视频已于8月1日下午删除。
警方约谈骑手并处罚
记者从浦东警方了解到,警方关注到网络上传播的这一视频后,当即约谈了视频中的骑手肖洋。
昨日,肖洋其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接受了宣传教育和处罚。警方表示,肖洋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因为“死飞”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没有车闸,其制动方式与普通自行车有着很大差别,因此“死飞”的安全性一直广为诟病。
那么,“死飞”究竟能不能上路行驶呢?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根据《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上路骑行的自行车应装有2个制动系统,一个制动前轮、一个制动后轮,制动系统应操纵灵活。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我国涉及自行车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19994-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如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死飞”自行车的制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依法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不得上道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刹车制动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交警部门将会依法对这些不符合规定上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那么,既然不符合上路骑行的要求,这些看似酷炫的“死飞”到底能不能生产、售卖呢?
浦东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按照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才可以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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