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松果体”和记忆力没任何关系
被各大培训机构捧上神坛的“松果体开发”到底有没有效果?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曝光此类培训,并揭露真相。
对此,大部分网友也提出,这样的教育模式并不可信:
类似的“脑潜力开发”科学吗?对此,延安大学神经外科教授周志武也给出了完全否定的答案,他说,“科学上并不存在任何专门开发孩子脑潜力的技术。”
对于所谓“松果体”激活脑潜能的说法,周志武解释说,连接左右大脑桥梁、协调两半球成为一个整体运作的,并非是松果体,而是胼胝体。
至于松果体,它的存在也非作用于记忆力。周志武介绍,松果体主要在人类性发育方面发挥作用,若松果体提早发育,则会导致孩子性早熟。此外,松果体另一功能是充当人体“生物钟”,如分泌褪黑素等助眠,与记忆力毫无关系,也不具备任何特殊功能值得被开发。
而所谓“蒙眼识物”等类似的潜能开发,周志武称,目前还没有科学依据能证明人类有这些特殊能力,更无从谈及开发和利用。
在周志武看来,家长不可拔苗助长,过早给孩子太多的学业压力,应当顺其自然,在合适的年龄段做合适的事情。
律师:机构涉嫌虚假宣传,家长可通过“消协”维权
类似培训机构的存在,有网友质疑,是否是监管上出了问题?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律协教育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余苏律师表示,目前,市面上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主要针对文化课培训,以提高语文数学成绩为目的,这种机构需申请办学许可证,方可公开招生。
而“脑潜力开发”性质的教育机构,打的是素质教育培训的擦边球。余苏解释,类似的机构不具备办学资质,若具备盈利性质,则只需在当地工商局做公司登记即可。因此,对培训内容的监督,可能不在教育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
但这并不意味着,类似的教育机构能游离在“法外之地”。余苏称,如果机构的宣传内容缺乏科学根据,且效果最终没能实现,那么机构就存在虚假宣传的性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换言之,若教育机构存在夸大教学效果等行为,余苏律师建议,家长应通过“消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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