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3月13日在京主持召开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会上,中国法学会和相关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致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张守文说,宪法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需求。卞建林说,现行宪法总体而言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的一部好宪法。但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宪法也要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要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马怀德认为,这次宪法修改,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行的法治领域的顶层设计,是打基础、建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黄进说,在新形势下,这次全国人大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十分及时、必要的,这实际上解决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问题,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
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成果。徐显明说,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指导思想地位,是宪法的首要修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指导思想,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也是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王俊峰说,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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