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1。照顾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招处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 2018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两封专家推荐信(只针对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注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 100 元。
三、复试规定
1。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办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单位通知(登陆校园网主页“机构设置”)。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各门类基本分数线,并上报研招处备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外语听力、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具体内容见《2018 年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复试流程、复试结果均要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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